关于停止在官网首页上披露基金信息的通知
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2月4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一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为:一、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
为贯彻以上规定,保护基金持有人权益为贯彻以上规定,保护基金持有人权益,我司决定从本月起停止在官网首页(www.tianqinassets.com)上披露基金信息。
我司停止在官网首页和上披露基金信息后,将通过以下一种或数种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基金信息: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向我司提供的本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公司官网(www.tianqinassets.com )实名登陆,查询基金信息。
(三)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
请尚未提供邮箱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尽快将您用于接收基金信息的邮箱提供给我司。
珠海市横琴天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